您的位置:
常识分类
>
民事类
>
婚姻
>
离婚
>
查看
登录
|
注册
法邦网首页
法律资讯
法律咨询
找律师
找律所
法律法规
法律常识
合同范本
法律文书
护身法宝
法律导航
专题
离婚证遗失申请补领的,当事人到哪个机关补领?
下载此文档
推荐好友
离婚
证遗失或者损毁的,当事人应向原办理
结婚
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
婚姻
登记机关申请补领。
第 1 页
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?(
0
/
0
)
有用
没用
常识搜索
遇到法律问题?在此搜一下试试~
请输入需要搜索的关键字~~~
当前常识信息
2.0
已有
1
人评价
浏览:19284次
下载:
4
次
发布时间:2010-07-29
同类推荐常识
起诉离婚必须携带的证据
一方下落不明,另一方起诉离婚的,
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?
离婚全攻略!
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,能否
同类热门常识
办理离婚的具体程序和步骤
登记离婚要符合哪些条件
试析“感情确已破裂”的法律含义
办理协议离婚对申请人有何要求?
婚外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?